中国人寿 感恩相伴 | 【以案说险】投保保险需要知道的事
年初刘先生给妻子购买一份高额的重疾险,投保时他向保险公司隐瞒了妻子有糖尿病的事实后,刘先生的妻子因慢性肾功能衰竭住院后他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,收到了保险公司拒赔的通知且不退还保险费,高先生对此不满。
根据《保险法》规定:
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。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,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,不承保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,并不退还保险费。
刘先生被拒赔的情况,源于投保前明知道妻子患有糖尿病,却在销售人员进行健康询问时刻意隐瞒其妻子的病史,属于故意未如实告知。提交理赔申请后,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妻子投保前的病史和未如实告知事项,认定为带有主观故意性质的带病投保行为,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:以故意未如实告知拒赔解约且不退还保险费。
(通讯员 王雪梅)
[责任编辑:王君楠]